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金融资产。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例如,购入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购入的股票、债券等。
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 成本:成本核算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即交易成本。
2. 公允价值变动:记录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较上一期公允价值的变动,并且该变动金额相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4. 投资收益:企业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价款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在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资产的分类:根据资产的性质和企业的管理策略,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类别,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3.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持有期间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损益。
4. 金融资产的处置:处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款项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投资收益等项目。在企业核算过程中,需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准确计量和划分各类金融资产,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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