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作为两种常见的合伙企业形式,在运作方式、责任承担和收益分配等方面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显著区别。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合伙人对外债务如何承担。
一、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和联系
1. 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债务超出合伙企业资产范围的部分,普通合伙人仍需承担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范围仅限于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
2. 对外交易: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 竞争限制: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 利润分配: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 财产份额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伙人对外债务如何承担
1.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无论合伙企业是否具备清偿能力,普通合伙人都要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依法追索普通合伙人的个人财产。
2.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外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其责任范围仅限于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债权人只能依法追索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能追索其个人财产。
总之,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在责任承担、对外交易、竞争限制、利润分配和财产份额出质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在对外债务承担方面,普通合伙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只需承担其出资额范围内的责任。投资者在选择合伙企业形式时,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需求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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