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额。企业发生的附加税包括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计提附加税的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附加税的税率和会计处理。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率为2%。
附加费的计算公式,附加税的应纳税额=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企业需要根据计算附加税的结果进行会计处理。
附加税会计分录:计提附加费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科目。
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比如,甲企业位于市区,甲企业2020年9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60万元,实际缴纳消费税30万元。计算企业9月份应缴纳的附加税(不考虑减免税因素)。
甲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600000元+300000元)*7%=63000元
甲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600000元+300000元)*3%=27000元
甲企业应缴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600000元+300000元)*2%=18000元
甲企业9月份应缴纳的附加税=63000元+27000元+18000元=108000元。
其会计分录为:
计提附加费时, 借:税金及附加 108000元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费 63000元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7000元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18000元
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费 63000元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7000元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18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8000元
附加费减免时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缴纳,如果企业享受免征或减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也就要同时免征和减征附加税。
企业在进行计算和缴纳附加税的会计处理时,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如果增值税是免税的。我们知道,附加税是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的,免征增值税则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零,那么,不需要计提附加税,也就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二是如果增值税不是免税的。当增值税没有享受免税政策,则企业需要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附加税,而对于已经计提的的附加税减免业务,企业需要在“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即享受减免优惠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比如,乙企业位于市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3月份应税销售额为10万元。按照税法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免征增值税,则乙企业不需要缴纳附加税,也就不需要计提附加税。
总之,附加税包括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一般情况下,企业计提附加税的会计核算是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科目进行核算;如果企业享受免征附加税的税收优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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