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一、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计算:
1、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2、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3、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按照 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 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例1:甲企业 2021 年 3 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 100 千克,一氧化碳200 千克、氯化氢 80 千克,假设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 1.2 元,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
解: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步骤 | 项目 | 计算 |
第一步 | 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 该污染物污染当量值 |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00/0.95=105.26
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00/0.87=114.94 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200/16.7=11.98 氯化氢污染当量数=80/10.75=7.44 |
第二步 | 按污染当量数排序 | 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排序选取计税前三项污染物为:氟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
第三步 | 计算应纳税额 | 应纳税额=(114.94+105.26+11.98)×1.2=278.62元 |
二、应税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适用监测数据法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包括第一类水污染物和第二类水污染物)
A、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
B、应税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C、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
第一类水污染物按前五项征收;
其他类水污染物按前三项征收。
例2:乙化工厂是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该厂仅有 1 个污水排放口且直接向河流排放污水,已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检测数据显示,该排放口 2021 年 2 月共排放污水 6 万吨(折合 6 万立方米),应税污染物为六价铬,浓度为 0.5 毫克/升。(该厂所在省的水污染物税率为 2.8 元/污染当量, 六价铬的污染当量值为 0.02/千克)。
解:计算污染当量数:
六价铬污染当量数=排放总量×浓度值÷当量值=60 000 000×0.5 毫克/升÷1 000 000÷0.02/千克=1 500
应纳税额=1 500×2.8=4 200(元)
2、适用抽样测算法的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水污染物 | 计税依据 |
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排放的 | 污染当量数=禽畜养殖数量÷污染当量值 |
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排放的 | 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污染当量值(吨) |
医院排放的 | 污染当量数=病床数或者污水排放量÷相应的污染当量值 |
例3:丙市医院床位 140 张,每月按时消毒,无法计量月污水排放量,污染当量为 0.14床,假设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 2.8 元。要求:计算该医院当月应纳的环境保护税。
解: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计算如下:
水污染物当量数=140÷0.14=1000
应纳税额=1000×2.8=2800元
三、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适用税额=(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适用税额
例4:丁企业 2021 年 4 月产生尾矿 1200 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 400 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 300 吨。(当地定额环保税 15 元/吨)。
解:应纳税额=(1200-400-300)×15=7500元
四、应税噪声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超标准的分贝数所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例5:戊生产企业只有一个生产场所,只在昼间生产,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为 1类,生产时产生噪声为 60 分贝,规定的 1 类功能区昼间的噪声排放限值为 55 分贝,当月超标天数为 13天。
解:超标分贝数:60-55=5(分贝),
根据《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找出噪声污染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700 元。
该企业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 15 天,减半计税。
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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