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既可以是企业账面上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也可以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企业对未分配利润的自主权很大,我们该如何处理,才能避免因为账面上未分配利润过大,而引发的涉税风险呢?
分红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入,都是免缴企业所得税的。因此,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如果作为分红分配给企业股东,是可行的。不过分红到个人的环节,还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这时我们可以通过设立个独、个体户等形式,借助税收优惠条件,合理地降低个人所得税额。
增资
企业增资,有两种情况:**种情况是企业被动增资,即企业注册时先报20%的注册资本,之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第二种情况是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再通过增资的方法来扩大注册资本。
企业没有及时分配的利润,或者盈余公积,以及一切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股票溢价的情况除外),都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过在实务中,由于增资也避免不了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选择增资的老板也不是很多。
账面上的一定是“真金白银”吗?
其实是可真可假的。很多企业,为了降低获取贷款的门槛,会铤而走险,给财务报表强行充气。还有一些企业,明明有很不错的盈利收入,但是为了不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保持收入的合理性,也把想要藏起来的收入归到未分配利润里。
总而言之,企业的账面上如果有大额未分配利润,**及早解决;利用未分配利润避税也并非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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