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10%;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通知(财金[2007]23号)主营担保业务的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亏损,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金融企业计提一般准备不得低于风险资产5%。解析财政部日前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5%。对于准备金计提不足的金融企业,办法规定原则上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3、根据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明确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5%。即一般风险准备计提的标准是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5%。一般风险准备在会计实务中指的是一般风险准备会计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4、一般风险准备按净利润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的管理办法:一般风险准备只能用于弥补亏损。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5、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提出调高担保赔偿准备金比例的要求。
6、根据国家七部委2010年3月11日联合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第十三条中的规定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担保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按担保收入的50%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是按年末的担保责任余额的千分之一计提般风险准备金是按净利润的5%计提。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一般准备金计提专项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费用-××支出户,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金户-特种准备金户。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风险准备。企业提取风险准备时,借: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一般风险准备金。企业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时,借:一般风险准备,贷: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转入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的风险准备结余。
一般风险准备(GeneralRiskPreparation),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按净利润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提取风险准备时,贷记本科目;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风险准备结余。
借(-):营业费用-担保赔偿准备(长期责任准备)贷(+):担保赔偿准备金年终税后利润中按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一般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余额10%后,实行差额提取。按第2条和本条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
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提出调高担保赔偿准备金比例的要求。
%。风险准备金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种准备金,用于弥补金融机构会面临的风险和亏损。根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相应的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风险资本准备。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资管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继续提取风险准备金。
1、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10%;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通知(财金[2007]23号)主营担保业务的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亏损,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根据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明确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5%。即一般风险准备计提的标准是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5%。一般风险准备在会计实务中指的是一般风险准备会计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3、金融企业计提一般准备不得低于风险资产5%。解析财政部日前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5%。对于准备金计提不足的金融企业,办法规定原则上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4、一般风险准备(GeneralRiskPreparation),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按净利润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提取风险准备时,贷记本科目;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风险准备结余。
5、答案:C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信贷资产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标准风险系数暂定为:正常类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
6、根据国家七部委2010年3月11日联合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第十三条中的规定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担保赔偿金:一般情况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按担保收入的50%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是按年末的担保责任余额的千分之一计提般风险准备金是按净利润的5%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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