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本法转权益法调整时应调整的科目有: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等科目。企业因增持股份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的,在追加投资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视同权益法核算在初始投资时就一直采用。
2、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剩余持股比例部分应从取得投资时点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对剩余持股比例投资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处置部分,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差额)。剩余部分追溯调整: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资后的追溯调整。
3、取得时投资时采用权益法核算,所以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当期损益);追加投资使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在成本法,大于时,不作任何处理;转为权益法,须追塑调整以前成本法按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本因作为营业外收入,因为是追塑以前的,所以调整留存收益。
4、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八章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的内容高频考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个别财务报表关键点:剩余持股比例部分应视同取得投资时点即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对剩余持股比例投资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
5、借:长期股权投资贷:留存收益(扣除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变动×持股比例)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持股比例),(剩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的调整)。
1、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剩余持股比例部分应从取得投资时点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对剩余持股比例投资追溯调整,将其调整到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处置部分,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差额)。剩余部分追溯调整: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资后的追溯调整。
2、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涉及会计方法的改变,需要从成本法下的会计处理转变为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
3、成本法转权益法是会计处理中的一种方法,主要用于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步骤有确定转换日期、计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算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记录转换、重新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确定转换日期转换日期通常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发生重大变化的日期。
4、比如母公司拥有子公司70%股权,又有内部交易,子公司净资产评估也有增值,这种情况下合并报表从成本法转权益法具体怎么处理啊合并甲公司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5、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准则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及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
1、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计算剩余持股比例部分的商誉。3)对剩余持股比例按权益法核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原投资交易日至出售部分投资交易日之间账面所有者权益变动部分,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
2、由于持股比例下降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个别报表中,应按照转换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经调整后的金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而不是按公允价值计量,选项B错误。
3、投资收益1600出售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剩余份额就是原持有份额的2/3了,即剩余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转换时点上的账面价值为6000×2/3=4000万元,由于原来是以成本法来核算的,所以此时的账面价值定是该部分原始投资之时的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4、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指的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丧失了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5、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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