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资产组的认定及其减值的处理、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处理和有关资产减值的披露等内容。
2、改变了资产减值测试的频率。原准则要求企业对各项资产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减值测试;新准则规定企业只有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明确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方法。
3、新准则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特点(一)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于资产的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1)如果能够合理确定(证明)资产交易的协议价格是公平的,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计算方法: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
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者确认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如果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则无须做账务处理,实际上也没有发生减值;如果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则减值金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可回收金额。
资产减值计算方法: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例子:2010年初A公司应收B公司账款为100w,2月份B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财务状况不佳计,A公司提坏账准备10w,3月份B公司财务状况不见好转继续下滑,A预计此项账款的可收回金额为70w。
在资产减值计量属性的选择和运用中,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一)可变现净值与销售净价两者不能等同可变现净值是未来某一项资产的预期销售价值减去预期销售成本和使资产达到预期销售状态的成本后的差额,是预计售价减去必要的处置成本;而销售净价主要是指资产的现时售价减去必要的销售费用。
新旧会计准则中关于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区别的主要内容如下述:财政部新颁布的减值准备准则,把原来在投资准则,固定资产准则,无形资产准则中规定的资产减值都统一纳入企业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中。
原准则要求企业对各项资产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新准则规定,企业只有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可收回金额,但是对于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在新会计准则中,各项减值准备,跌价准备的对应科目不再是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了,而是统一用一个科目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用法如下: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答案B解析选项B,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
答案:C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1、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2、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新准则增加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3、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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