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努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原人民公社,现在的乡、镇,生产大队,现在的村,生产队,现在的村民小组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还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社等。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它是指在自然乡村范围内,农民自愿联合,将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的经济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是为了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而形成的,其特点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法律地位和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所有权。
4、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具有土地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它是在自然乡村范围内,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为目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农民自愿将各种生产资料合并为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其能,按劳分配。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3、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中国农村社区和乡村中由党委政府和村委会主持成立的村级经济组织,其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中集中。村委会是乡村自治法中的重要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其职责之一就是组织和发展村集体经济。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努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
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的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然而,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上,人们只承认集体经济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弱化甚至否认了集体经济还具有劳动者资本联合的特征。否认了劳动者个人产权,是传统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区别。
集体经济,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在我国,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农村集体经济与城镇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组织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的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组织,其基础是家庭承包方式,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通过各种生产、服务活动与农民结成经济联合体。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形式之一。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础是土地集体所有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全国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由全国农民组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定义:它是指在自然乡村范围内,农民自愿联合,将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的经济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是为了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而形成的,其特点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法律地位和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农民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经济组织,由全国农民组成。这种组织的形成是为了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农民自愿联合,将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并由集体组织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济组织。原来的人民公社,现在的乡、镇下设生产队,现在的村,生产队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还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以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和股份合作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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