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区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2、八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七条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3、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有:计划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办法、制度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计划管理办法在这个办法下,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资产管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计划进度进行调整。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资产配置及使用的规定如下: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是1995年2月15日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法律主观:商洛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新规:一是明确了管理原则。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即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使用、保养、处置等多个环节。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3、通知要求规范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处置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出售、出让、转让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
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是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的规定,主要目的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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