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列金额定义: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一笔款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款项。暂列金额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13,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3、暂列金额是指按照财务会计准则,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下尚未确定的金额,公司会预先列出暂时的金额帐项,以便后期确定后进行处理。这种做法通常用于公司年底财务报表编制中,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4、暂列金额是建筑工程中的一项临时性费用,用于在工程合同价款之外对工程进行预备性支付。它不是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成部分,而是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列入,供招标人提前考虑并在合同中约定,以应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化。
5、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一笔款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款项。暂列金额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13,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暂列金额是指按照财务会计准则,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下尚未确定的金额,公司会预先列出暂时的金额帐项,以便后期确定后进行处理。这种做法通常用于公司年底财务报表编制中,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暂列金额是建筑工程中的一项临时性费用,用于在工程合同价款之外对工程进行预备性支付。它不是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组成部分,而是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列入,供招标人提前考虑并在合同中约定,以应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化。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是因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因素的价格调整而暂时设立的金额。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如索赔费用、签证费用从此项扣支。
暂列金额即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主要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暂列金额是因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因素的价格调整而暂时设立的金额。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如索赔费用、签证费用从此项扣支。
2、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一笔款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款项。暂列金额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13,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3、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适用情况: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
4、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暂列金额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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