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通常情形下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
货币出资是最常见、最基本的出资方式,它与其他出资不同的是,货币出资可以构成合伙财产的全部。
二、实物
除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既可以是厂房、设备、专门的设施、也可以是仓库、运输工具以及其他生产资料。以实物出资了需要进行评估,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实物价值,也可以共同委托法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人们的智力成果在法律上产生的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利。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技术秘密是指:技术秘密专有人持有的从事某种生产经营的技术诀窍,应用这种技术诀窍能为某种产品质量或者风格带来经营效益,也是不被其他人知晓的技术秘密)。
四、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加以使用的权利。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劳务
以劳务出资是指将某一特定人的劳务,看作一种财产权利而允许其作为对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如某人的管理技能、某个厨师的厨艺等,并且应用这些应用性的劳务能够为合伙人带来经济效益。
六、其他出资方式
除以上五种方式之外,还有许多其他方式出资,如股权、债权、信托受益权、矿产资源开发权、林地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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