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是一种计算资产折旧的方法,它在会计和财务领域中被广泛应用。这种方法基于这样一个原理:资产在投入使用后的前几年内价值下降较快,而后逐年下降的速度逐渐减缓。年数总和法通过计算资产的平均年限,将资产的成本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从而反映了资产价值的递减。
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 = (资产原值 – 净残值)/ 折旧年限总和
其中,资产原值是指资产购买时的成本,净残值是指资产在使用年限结束时的预计残值,折旧年限总和是指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累加。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详细说明年数总和法的计算过程。
例题:某企业购买了一台生产设备,其原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假设这台设备在每年末进行折旧计算,净残值为5万元。请问该企业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是多少?
根据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得到:
折旧年限总和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55
年折旧额 = (100 – 5)/ 55 = 1.82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因此,该企业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1.82万元。按照这个折旧额,企业在10年内可以将资产成本全部收回。
年数总和法具有计算简便、易于理解的优点,适用于各类资产的折旧计算。然而,它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在资产价值下降速度方面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因此,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应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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