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其中,综合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的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等收入的总和。那么,综合所得包括哪些所得项目?如何计算综合所得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综合所得项目的范围
1.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薪金,以及兼职、临时工的报酬等。
2.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地发表而取得的报酬。
3.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著作权许可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4.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收入。
5. 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房屋、车辆、土地等财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
6. 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出售房产、股权等财产所取得的收入。
7. 偶然所得: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非经常性取得的奖金、中奖、赔款等收入。
二、综合所得的计算
1. 扣除项目:在计算综合所得时,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目前为5000元/月)、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等。
2. 税率:我国对综合所得采取累进税率制度,分为7个级别,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45%。
3. 速算扣除数:根据税率表,每个级别的速算扣除数不同。
例如,某人一个月内取得的综合所得为10000元,其中工资薪金8000元,稿酬1000元,特许权使用费1000元。该人每月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共计2000元。那么,该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0000-5000-2000=3000元
(2)根据税率表,3000元属于第二级别,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3)计算税款:3000元 × 10% – 210元 = 90元
综上所述,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在计算综合所得时,需扣除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项目,并根据所得金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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