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贷款损失准备应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上,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应以扣除该项资产所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后的金额反映。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单独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上反映。
3、贷款减值准备计提范围根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损失的贷款;贷款发生减值的证据虽未识别,但未来有可能发生损失的。
4、需要计提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贷款(包括抵押、质押、担保和无担保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拆借资金等。对于由银行贷款并负责对外偿还的国外贷款,也应计提损失准备。
1、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分录按贷款额的5%在年底时根据贷款余额计提,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的贷款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2、一)提取呆帐准备金时,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比例计算应提数额,填制特种转帐收、付记帐凭证各一联(注明计提呆帐准备金字样)办理转帐,“计算表”作付方记帐凭证附件。
3、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可计提减值准备。
4、计提减值准备的过程做此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产减值准备 可以看出,减值损失实际上类似于一种费用,只不过这种费用目前没有发生,属于一种预期。故和其他费用科目一样,【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
贷款损失准备是本科目核算银行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减值准备。银行不承担风险的受托贷款等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本科目应按照单项贷款损失准备和组合贷款损失准备等分别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贷款减值准备是是减值准备金的主要构成部分,是指商业银行为抵御贷款风险而提取的用于弥补银行到期不能收回的贷款损失的准备金。
计算公式=贷款实际计提准备/应提准备,这个比例应该大于100%,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客户贷款、拆出资金、贴现资产、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对于由银行贷款并负责对外偿还的国外贷款,也应计提损失准备。银行不承担风险和还款责任的委托贷款不计提损失准备金。贷款准备金由各银行总行统一计提,根据贷款风险程度全额提取。亏损准备金不足的,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范围根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损失的贷款;贷款发生减值的证据虽未识别,但未来有可能发生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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