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在履行职责、开展活动中所需的资金来源。为了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我国制定了“工会经费八不准九严禁”的规定,以确保工会经费合法、合规、**地服务于广大职工群众。
一、工会经费八不准
1. 不准用于非工会活动和非工会业务支出。2. 不准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3. 不准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和项目。4. 不准擅自提高人员经费标准。5. 不准擅自扩大工会办公用房建设规模。6. 不准购买豪华车辆或高档消费品。7. 不准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8. 不准以工会名义举借债务。
二、工会经费九严禁
1. 严禁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工会经费。2. 严禁用工会经费支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罚款、赔偿等费用。3. 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营利性活动等。4. 严禁以工会名义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筹措经费。5. 严禁用工会经费购买股票、债券等投资性资产。6. 严禁用工会经费进行高风险投资。7.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工会经费预算。8. 严禁工会领导人员违反规定占用工会经费。9. 严禁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各级工会组织在使用工会经费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会经费八不准九严禁”的规定,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经费的作用。同时,各级工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透明度,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确保工会经费用到实处。
总之,工会经费是工会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切实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同时,广大职工也要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共同推进工会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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