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中央、省、地市、区县、乡镇五级财政,各省财政体制与直辖市、自治区财政体制不尽相同。省财政五级分成与直辖市财政四级分成的比例各不同,省辖市各区县财政分成比例与直辖市各区县财政分成比例不一样。重庆市各区财政与各县财政的税收分成比例也不一样,这要分片区、分税种。
地方财政预算包括本级与下一级预算:全市财政预算包括市级、区县级,全区财政预算包括区级、乡镇级。区本级包括部门与街道,不包括乡镇。街道属于区政府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府。全市财政与市级财政是两个概念,全市包括市级与区县级。
地方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税、赋、租、贡是不同的概念,收税、收费、罚款都属于收,财政与税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比较税收收入要分析税种结构与税种分成比例,而财政收入不是这样分析。
《2021年重庆市永川区财政预决算报告》披露:(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3.1亿元,非税收入10.7亿元(包括城维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罚没收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6亿元。(二)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6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4亿元。这说明永川区16个建制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有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亿元。(三)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8.9亿元,这是“卖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包括这项。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3亿元,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偿款。(四)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7亿元,支出1.357亿元。
《报告》披露:永川区地方财力包括三部分: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35.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93.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1.3亿元,剔除三本预算间调入调出重复计算财力20.9亿元和债务还本、上解支出、超收收入等25亿元后,全区可用财力183.8亿元。这说明三本预算简单相加也不对。
永川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有43.8亿元,然而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却有135.3亿元,多出来的这91.5亿元是由上级补助(中央补助和市级补助)、上年结转、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转移性收入构成的。地方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的计算方法与统计口径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执行的,上级补助、举债收入都属于地方财力。
各省财政体制不尽相同。比如,浙江、江苏、福建省财政实行增量定比分成,省本级财政分成比例都是20%,四川、河南等绝大多数省财政则是按税种分成。
各省经济结构不一样,发展水平不一样,税种分成比例不一样,所以税收结构不一样。东部省增值税省级分成比例在10%以下,中部省增值税分成比例在10%-15%。部分省营业税省级分成比例在30%以下,部分省营业税省级分成比例在30%-50%,个别省分成比例超过50%。
直辖市不存在地级市财政分成,所以直辖市财政与各省财政体制不同,直辖市各区县财政与省辖市各区县财政体制也不同。万州留在四川好?还是划给重庆更好?如果重庆直辖不包括涪陵、万州、黔江三个地区22个区县,那么万州财政隶属四川省财政,则重庆市财政不能向万州三峡库区转移支付扶贫开发资金,只能由四川省财政向万州、涪陵、黔江等二十几个地级市拨款。万州在重庆算老二,仅次于两江新区,万州区委书记为市委常委(副省部级)。万州留在四川算老几?
重庆应该设省吗?重庆直辖后面积比宁夏大,人口比甘肃多,如果设立巴渝省,辖1个副省级市、4个地级市,重庆为省会市,辖主城九区,则重庆这个省会市不能向江津、涪陵、万州、黔江等其他地级市转移支付城乡统筹发展资金与三峡库区扶贫开发资金,只能由巴渝省财政向地级市财政拨款,也就是“重庆不能向其他地方输血”。这与四川是一样的,“成都不能向其他地级市输血”,这是财政体制决定的。
如果三峡水位不抬高,则渝北区不能成为库区,原重庆市不能入局,这是设立三峡省的方案,宜昌市为省会市,三峡省30个县有26个贫困县,省财政怎么运转?与藏区差不多,需要中央投入、各省援助。重庆只能给三峡省一点钱,与援藏资金差不多。设立重庆直辖市,重庆自己建设三峡库区,这份责任重。重庆建立了主城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重点移民区县工作机制和一圈两翼对口支援工作机制,主城区在本级财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安排对口支援合作资金,比如渝北区对口支援酉阳县。
全国21个省(区、市)、10个大城市对口支援三峡库区19个区县(湖北4个县,重庆15个区县),比如上海市、天津市、福建省、南京市、宁波市、厦门市共5市1省对口支援万州区,安徽省支援渝北区。渝北区虽然是重庆经济**大区,2021年GDP达到2235亿元,超过广东省8个地级市、四川省14个地级市,但是渝北区属于三峡库区,所以属于受援对象。
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财政资源的划分和分配方式。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的制度目前已经深入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个领域,其分配效果关乎到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因此,本文将从历史背景、现行制度和存在问题三个方面,对我国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进行分析。
一、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财政体制也基本上属于集中式模式,中央对地方的财税收入进行统一划拨。由于政府的集中控制,导致地方政府缺乏自主性和创造性,而且中央政府经常在经济困难时采取强制性举措,给地方财政造成很大困难。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体制变革,我国逐渐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在财政分配方面的新机制。
二、现行制度
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构成
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构成不同。中央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利息收入、承包经济责任制(包产到户)转移收入、以及出售财产的收益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税收收入。从2014年开始,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划分比例发生了变化:中央财政的增值税税收收入比例由75%下调到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等部分税种也有一定比例的下调。地方财政的税收收入则相应得到了提高。
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方式
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中央和地方各自保留的财政收入;二是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划拨的预算内转移支付;三是中央政府实行的专项转移支付。以中央政府实行的专项转移支付为例,这种方式下中央政府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给予地方经济资金支持。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地方预算调节、资金流向掌握、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发展等方面。目前我国的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有三个方面:城市化进程、农业农村、生态环保。
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比例
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比例是财政分配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的财政分配中,中央和地方的基本比例是75∶25。其中中央的比例包括自留地和中央预算公用财政,地方则包括地方自用和普通转移支付。在某些特定领域中,中央的比例高于75%。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2019年,***印发《关于构建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导向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重点推动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明确并逐步划分。
地方留成政策
为了调动地方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和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我国实行了地方留成政策。2003年以来,政府福利性转移支付等金额逐年上升,地方留成逐渐扩大,从2003年的30%,到2006年的50%、2008年的75%、2011年的80%,再到2014年的100%。地方留成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推进地方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保持地方政府可负担性、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等。
三、存在问题
在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的现行制度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地方财政困难
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靠税收,但是税源不均衡,地方财政困难是问题的主要表现。地方税收主要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主,而国有企业加大对地方附加税的压力,影响了地方微观经济环境的好转和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加大收入的多样性,减少对中央财政支持的依赖。
财政分配结构不合理
中央和地方财政分配结构的不合理,使地方政府在资金不足、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很难保证全面完成各项政策和任务。由于地区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一些地区的财政突出问题日益凸显,地方政府在多次公共服务中的支出规划、建设投资、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和压力。
中央和地方权力在分配过程中不平衡
在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分配和管理对策上,由于中央在权力分配中占据了优势地位,地方政府无法顺利争取到应有的权利,这可能导致更大的财务风险和投资不足。因此,为了解决投资短缺问题,改善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结构,使地方政府能够真正发挥其财政主导作用,加强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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