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程结算与收入确认不同步,因此需要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来过渡结算的价款,替换经典分录(借应收,贷主营和应交增值税)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履约进度结转收入时再从“合同结算-收入结算”来结转到主营收入。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和总价对比不是和清单项目逐一对比。因合同约定了“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了94%按100%计算,完成106%按合同固定的价+1%。
确认已结算合同价款: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确认实收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确认同收入、成本、毛利(完工百分比法):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贷记,表示损失),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算方法为:实际价款为合同价款的106%,则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101%,若为94%,则发包人向承包郸支付99% 合同条款没有歧义。 问题二:固定单价合同如何结算 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
结算价=合同价(也就是投标价)+所有变更(即:原来图纸是15个构造柱、现在经建设、施工单位设计部门供同研究改变为20个)、签证价格(一般情况下都与图纸不发生直接联系,例如:施工现场周围填土、伐树等)。
1、由于工程结算与收入确认不同步,因此需要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来过渡结算的价款,替换经典分录(借应收,贷主营和应交增值税)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履约进度结转收入时再从“合同结算-收入结算”来结转到主营收入。
2、每月公司根据完工程度确认当期合同收入,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X合同,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设置总账科目“合同结算”,本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下设“收入结转”、“价款结算”、“质量保证金”二级明细科目。
4、设置合同结算科目: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合同类型,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增加与合同结算相关的科目。一般可以在应收科目和应付科目中分别设置合同收入和合同支出的子科目,以便更好地记录和分析合同款项的流动。
5、新准则下,合同结算: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合同结算”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6、工程结算科目不结转到收入,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每月根据专案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稽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工程结算科目不结转到收入,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每月公司根据完工程度确认当期合同收入,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XXX合同,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入结转和价款结算用对冲。事业支出与事业收入同时结转到事业结余,事业结余余额就是两者对冲后的金额。借:事业收入 贷:事业支出,贷:事业结余。
如果在调账后,其他业务收入数据在借方,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结平账目。一种方法就是使用对冲账户。对冲账户是一个用来抵消借方和贷方金额的特殊账户。
到了期末合同资产下的明细价款结算和收入结转两个明细科目,要对冲一下形成余额填到资产负债表上。刚才在举例没有举这两个科目对冲。
当年度内的本月不能冲销上月收入。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两科目性质是一样的,以前用“工程结算收入”,现用“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施工一般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结转。工程结算属于成本类科目。工程价款结算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
1、收入结转和价款结算用对冲。事业支出与事业收入同时结转到事业结余,事业结余余额就是两者对冲后的金额。借:事业收入 贷:事业支出,贷:事业结余。
2、由于工程结算与收入确认不同步,因此需要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来过渡结算的价款,替换经典分录(借应收,贷主营和应交增值税)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履约进度结转收入时再从“合同结算-收入结算”来结转到主营收入。
3、确认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原材料等。确认已结算合同价款: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确认实收价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4、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确认当期合同收入,结转成本和毛利。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借:主营业务成本。
5、工程结算科目不结转到收入,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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