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算编制的原则: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根据重点性原则。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还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2、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切实做到无大事要事急事不追加预算。“抓住源头、强化应用”抓实预算绩效。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
3、完整性原则。国家预算必须包括政府的所有财政收支。(2)准确性原则。在编制政府预算时,财政收支数字应进行科学的测算。(3)合法性原则。预算的编制应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条文。
4、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根据收入和财力的可能安排预算,做到量力而行,收支平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收支计划积极稳妥,杜绝瞒报、虚报的现象。
1.复式预算原则。即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都应按照复式预算的要求进行编制。2.不列赤字原则。中央政府公共预算不列赤字,地方各级预算坚持量人为出,收人平衡的原则,不列赤字。
完整性原则:包括所有收支内容、全面反映财政活动。统一性原则:分级财政体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统一预算科目、统一口径、统一程序计算和填列、编制统一的预算。可靠性原则:也称为谨慎性原则。
政府预算原则,是指政府选择预算形式、体系和在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方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接受的预算原则主要有:完整性、统一性、真实性、年度性、公开性。
一,及时性原则。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草案。
年度性原则。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都要有时间上的界定,即收支预算的起讫时间。政府预算起讫时间通常为一年,称为预算年度。政府必须按照法定预算年度编制预算。
政府预算的编制是有意识地确定和规范财政活动的计划行为,它必须遵循一定的指导思想。目前预算编制采用的主要有四项原则:(1)完整性原则。国家预算必须包括政府的所有财政收支。(2)准确性原则。
全员参与。全面预算管理的显著特点是全员性,既包括财务人员,也包括业务人员;既包括管理人员,也包括一般员工,要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业务先导。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收支计划积极稳妥,杜绝瞒报、虚报的现象。坚持综合预算的原则。实施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坚持部门预算的原则。
预算编制的原则: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根据重点性原则。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还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完整性原则:包括所有收支内容、全面反映财政活动。统一性原则:分级财政体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统一预算科目、统一口径、统一程序计算和填列、编制统一的预算。可靠性原则:也称为谨慎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预算范围要全面,收支因素、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包括在内,不能留下漏洞。 平衡性原则。财政支出必须与财政收入相平衡。
“完善标准,细化约束”强化预算管理。深化预算评审论证,推进预算信息、绩效信息、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切实做到无大事要事急事不追加预算。
Copyright @ 2022 东莞恒优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1054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