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办理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初审、上报、公示、审批、发证等一系列步骤。要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首先需要明确所需的资质等级,因为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企业条件和项目规模。
开发资质办理流程如下:提出申请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
一、准备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1、(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企业章程;(三)验资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资料明;(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2、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3、资质等级申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已开发经营项目的证明材料。《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报告等。
Copyright @ 2022 东莞恒优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1054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