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税法下,上海市个人工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以及税率如何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新税法规定,个人工资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制度。在此制度下,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会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下是适用于上海市的最新个人工资所得税税率表:
1.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计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 – 四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 起征点(3500元/月)。
2. 根据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3. 使用公式:应纳税额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五险一金总额为1500元,那么他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 – 1500 – 3500 = 1000元。根据税率表,1000元属于一档,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 × 3% = 3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在实际操作中,请以当时实施的税收政策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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