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向学校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向公立学校捐赠可以在纳税申报中享受税前扣除。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有一份捐赠收据,收据上必须有捐赠者的姓名和地址。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63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法律主观:企业直接捐赠是不可以扣除的。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4、因此,企业直接向公立学校捐赠是不可以按照公益捐赠方式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捐赠,就是指没有索求地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予别人。
5、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捐赠金额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部分,这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二是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6、直接捐赠给学校么,直接捐赠不能税前扣除。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应是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捐赠方可扣除,对企业直接向教育单位的捐赠是不可税前扣除的。
1、法律分析: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向教育事业的捐赠。 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性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2、法律分析: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3、二是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4、目前,个人对下列组织捐赠可以税前全额扣除: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法律分析:企业一个纳税年度的捐赠支出,属于非公益性捐赠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该做纳税调增;符合公益性捐赠相关条件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接受的捐赠可以分为接受货物捐赠、接受财产捐赠、接受劳务捐赠,企业接受捐赠属于企业的营业外收入,需要计入年度总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
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之外,企业发生的直接捐赠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可以税前列支,符合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即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63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分析:可以税前扣除。法律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法律分析:纳税人20212023年度通过上述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税前扣除。
法律主观:向关联企业捐赠的现金允许税前扣除。法律规定只要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独立利润的12%都是可以准予扣除的。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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