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重要的文化设施,档案室在建筑设计中防火设施的选择至关重要。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8.3.9的规定,以下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7. 国家、省级或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档案馆。
此外,《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也对档案室的防火设计提出了要求。档案馆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同时还要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在具体实施中,重要档案室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根据《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的要求,机要室、档案室和重要库房等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小时,楼板不应小于1.5小时。
综上所述,档案室在建筑设计中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屋顶、防火通风系统等设施,以确保档案室的安全。同时,还要注意防火报警系统的设置,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在这些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确保档案室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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