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深入推进,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为广大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那么,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包括哪些项目呢?它们的扣除标准又是多少?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七项附加扣除标准一览。
一、子女教育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等。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二、继续教育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继续教育。
2.扣除标准:每月400元。
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人本人或配偶所购住房的贷款利息。
2.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
四、住房租金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人本人或配偶租赁住房。
2.扣除标准:根据不同城市,分为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三档。
五、赡养老人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人赡养的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等。
2.扣除标准:每月2000元。
六、大病医疗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患有的大病。
2.扣除标准: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以内据实扣除。
七、税延养老保险扣除
1.扣除对象:纳税人参加的税延养老保险。
2.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七项附加扣除并非每个人都能享受,具体扣除项目及标准还需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此外,部分扣除项目可能受到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如有变动,请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公告。
总之,了解和掌握这七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助于纳税人更好地享受个税改革带来的优惠政策。在填报个税申报表时,务必按照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确保合规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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