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也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导致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
按照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负有履行合同义务的人,叫履约义务人,这种义务通常是指给付义务或交付义务等。作为履约义务人,可能是一个主体,或者是多个主体。每一个负有履约义务的主体就是一个“单个履约义务人”。
对于销售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应首先从其定义上着手:单项履约义务是指当双方在合同中确定了若干款项或条款,其中各自作为单项义务存在,则称之为单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应开展的初始活动,通常不构成履约义务,除非该活动向客户转让了承诺的商品。
单项履约义务是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或者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1、商品或服务是否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可单独或明确区分,可以明确区分的,为单项履约义务,不可明确区分的,属于多项履约义务,一般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确认: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进行整合。
2、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这是单项履约义务最主要的特点,也是其名称的由来。在这种合同中,一方必须履行其义务,而另一方则无需履行任何义务。义务的履行不依赖于对方的履行。
3、单项履约义务意思是指企业需要履行合同当中的履约义务。单项履约义务 单项履约义务是指企业需要履行合同当中的履约义务。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4、单项履约义务是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或服务的组合)的承诺或者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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