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在短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通常包括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赚取差价。与其他金融资产相比,交易性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点和界定:
1. 短期持有: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回购。这一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企业情况和市场环境而有所不同。
2. 活跃市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市场,公允价值可以通过市场报价获取。这使得企业能够较为准确地衡量其资产价值和收益情况。
3. 金融工具分类: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 取得金融资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b.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 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取代短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在2007年新增加的会计科目,主要为了适应股票、债券、基金等市场交易的发展。它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但与短期投资有所不同。
总之,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一种企业为了在短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它具有短期持有、活跃市场和金融工具分类等特点,旨在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为企业提供短期获利机会。然而,企业应在合理判断市场形势和自身需求的基础上,谨慎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以规避潜在风险。
Copyright @ 2022 东莞恒优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1054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