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是企业在使用固定资产过程中,按照一定的方法将固定资产的原值逐步减少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计算累计折旧的方法有多种,其中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方法。
1. 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一种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2.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2 /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 月折旧率
4.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 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月折旧率
企业在选择累计折旧计算方法时,需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会计政策,选择最适合的方法。通过合理的累计折旧计算,企业可以更好地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动,为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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