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的计税基础是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税收法规,对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和附加进行征收的基础。在我国,税金及附加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方式。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这两种计税方法的内涵和相关知识点。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来计算税金及附加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比例税率
1. 销售额的确定
在计算税金及附加时,首先需要确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消费税税款,但不含增值税税款。以下项目不包括在内:
(1)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2)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2.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有增值税,需要进行换算,公式为:
含增值税销售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1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从量计征
从量计征是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来计算税金及附加的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1. 销售数量的确定
在计算税金及附加时,需要确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2. 复合计税
对于部分应税消费品,如白酒和卷烟,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复合计税既涉及到从价计征,也涉及到从量计征。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销售额比例税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
(2)销售数量单位税额:根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征收一定单位的税款。
总之,税金及附加的计税基础是根据国家税收法规,对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和附加进行征收的基础。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是计算税金及附加的两种主要方法。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应税消费品类型,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并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了解和掌握这两种计税方法,有助于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税收义务,确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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