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起,我国实施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这一变化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处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涉及到坏账准备的计提和处理。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最新规定,以及企业如何应对这些变化。
一、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变化
1. 应收账款作为金融资产核算
新准则下,应收账款被划分为金融资产。因此,所有企业的应收账款都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这也意味着,企业需要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
新准则要求,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企业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款项发生减值,企业应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3. 单项金额非重大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及组合计提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企业可以选择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将款项划分为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按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4.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企业应根据以前年度相同或相类似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这一比例应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账面价值超过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二、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1. 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在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时,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根据历史经验、债务单位财务情况及相关信息,合理估计,提出目录和提取比例经企业董事会批准执行。
2. 转回坏账准备
当企业收回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款项,或发现原计提的坏账准备有误时,应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坏账准备”账户。
3. 坏账处理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企业应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处理,转销应收款项。此时,应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账户。
总之,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最新规定对企业财务报告和会计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充分了解新准则的变化,合理估算坏账准备,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企业还需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降低坏账风险,以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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