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租赁行业增值税税率分为两种情况: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根据企业的性质不同,其税率有所不同。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其税率为13%。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对应的税率为3%。现阶段,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执行1%的优惠税率。
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具体情况如下:
1. 若为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税率为5%。不动产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则税率为9%。
2. 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则增值税税率为5%。
3. 若是个人出租住房,则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所在地与出租方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总之,在租赁行业中,有形动产租赁税率根据企业性质分别为13%和3%,不动产租赁税率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为5%、9%和11%。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正确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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