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公司规定及申请材料详解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注销需求日益增多。为简化注销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国家推出了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简易注销公司的相关规定及申请材料。
一、简易注销适用对象
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以下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
1.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
2.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购过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
3.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
4. 控股母公司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5.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6. 未纳入信用级别评定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7.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二、简易注销申请材料
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书》:工商局有样表,照实填写即可。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 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意事项: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三、简易注销流程
1. 先到国税部门拿表格,按国税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国税部门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发放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 拿着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部门拿表格,补税后,地税部门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并发放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 拿着两张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
4. 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工商局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即可完成简易注销。不过,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企业在办理注销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最后,祝愿各位企业家事业顺利,经营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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