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务开展期间,由于法定代表人离任等原因,通常会涉及离任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在完成离任审计的相关工作后,也会按要求出具离任审计报告。那么,什么是离任审计报告呢?离任审计报告具体要规定哪些内容?在本文中,天津审计公司将对此进行介绍。
所谓“离任审计报告”,是全面总结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过程和结果的文件,对被审计单位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起到公证作用。一般来说,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引言部分
需要注明:(1)地址。即主要递送机构的名称;(2)审计依据。例如文件编号;(3)审计时间和审计对象。通常情况下,导语的内容要简明扼要,正文不要太多。
2.被审核方所在单位概况。
这部分离任审计报告与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或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基本相同。主要是向委托方简要报告被审计单位的性质、资产、人员结构和内部机构。(注:离任审计报告应在本部分说明被审计方的任期)
3.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将成为人才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审计结果的内容基本如下:(1)资产、负债、损益的核实;(二)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或实现情况;(3)审计发现的问题(不要随意定性,要在声明中如实陈述);(4)评价。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即:量化评价;定性评价;综合评价。
4.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这一部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审计师是否指定被审计方,**不要在审计报告中发表意见。原因在于审计机构的责任是向审计委托人提交客观、公正、真实的审计报告。另外,在这部分内容中,审计人员要从规避审计风险的角度写下:(1)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二)审计中因人力、财力、时间等原因未能进行调查取证的事项;(3)被审核方或其所在单位未能积极配合相关事宜,未经核实;(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是对天津审计公司离任审计报告内容的简单介绍。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在为委托单位出具专业审计报告时,必须对审计报告的内容有具体的把握。此外,如果企业对离任审计相关事宜有疑问,也可以找专业的天津审计公司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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