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应当符合下列行政审批条件:
1.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如增加注册资本为分期缴付的,原实收资本应与原注册资本一致,本次增资的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增加额的20%,剩余出资应在本次增资批准之日起两年内缴清;
3.非货币出资的产权转让方式及期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高新技术企业是由股东出资担保或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
5.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法定**限额;
6.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7.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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