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二)验资报告;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董事长、经理、主管安全技术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安全技能考核证书,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安全管理、抢修等操作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
(五)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6)燃气工程规划批准文件、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文件及特种设备、安全、消防设施等单项验收文件。管道企业还应当提供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经营区域的证明文件;
(7)气源证明。供气协议或意向书;
(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计划和应急车辆、设备清单;商业计划,包括经营战略、发展计划、服务标准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0x9A8B】供气站,需提供以下资料:
(1)《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工业企业内部生产工艺图。
(2)省级《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三)车站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职务、职称、岗位证书、安全技能考核证书;
(四)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证明;
(五)供气站规划布局、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质检和消防单项验收报告、压力容器合格证、安全和消防设施资料等批准文件。
(六)燃气来源。购买气源的燃气企业应当提交供需协议;
(七)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资金和资产证明;
(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救援计划和应急设备清单;技术岗位操作规程;业务计划,包括公司章程、服务规范和发展规划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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