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汇算清缴是指年度终了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类经济单位的税收征管和汇算清缴工作。可以说,市场上大部分企业都需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项业务。那么,最终结算是几月?如何操作?接下来,本文将带您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一般来说,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时间在一个自然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五个月内办理,即每年的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在此期间,企业应根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缴纳税款,对已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
对于结算和结算业务,相关企业一般遵循以下流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年度结束后45天内,纳税人根据财务报表自行进行纳税调整,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减免税项目、合营企业利润分享和股息所得税申报表等。),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查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所附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企业申报存在计算错误或遗漏,将及时通知企业限期调整、补充、修改或重新申报。审核无误的,确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或者将多缴的企业所得税退还或者抵扣下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3.结清税款。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补偿额和退税额缴纳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应纳税款应当在5月底前上缴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年度应纳税额的,应当办理报销或者退税手续。
附件:企业结算付款所需资料
这些材料主要包括:
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和异地纳税证明;
4.境内或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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